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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党务知识——党的干部(一)

2019年11月20日 11:39  点击:[]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这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是干部德才标准的具体化。根据这一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包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包括党员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包括县委书记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和班子的带头人,等等。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这些要求提升自己、约束自己,从思想政治、作风品行、业务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  

  一要勤于学习。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对各级领导千部最根本的要求。看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首先要看其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掌握辩证的方法、系统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的方法,避免工作中的形而上学和片面性。  

  二要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永远忠诚于党,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三要为民服务。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四要勤政务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因素,也是领导干部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放下架子、扑下身子,问计于民、问智于民,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五要敢于担当。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六要清正廉洁。廉洁自律,才能为民表率,才有领导资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七要团结合作。团结出凝聚力、出生产力、出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和集中党内外意见。强化全局观念,知大局、识大局,自觉在大局下开展工作,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党员干部能否开豪车、住豪宅?  

   答:《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中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所谓“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经过批评教育,仍然我行我素,进一步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处分。  

   

   

   

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充分理解该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我们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  

  关于买卖股票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因此,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岗位应怎么调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被降职或免职的干部还能再提拔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整理)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程序有哪些?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要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2)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3)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4)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整理)  

   

   

领导干部出现哪几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八条要求,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1)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3)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4)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5)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6)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7)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8)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10)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按照规定哪几类党政干部将会被问责?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七条相关要求,以下十二类党政干部将会被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八)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  

(九)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十)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  

(十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  

(十二)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根据《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答记者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整理)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适用于哪些领导干部?  

   该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已提出申请的挂职干部如何发展入党?  

问:我单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机关干部派到基层挂职后,其入党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选派到基层挂职的干部仍属原单位管理,因此,其入党申请书和发展对象考察表等材料不必转到挂职单位。该干部挂职单位的党组织应配合原单位对其进行培养、考察、教育,如具备党员条件,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发展其入党。  

   

   

哪些党政领导干部需要交流?  

2014年1月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第十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2.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3.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4.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  

5.加强干部交流统筹。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结果与报告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抽查结果与报告不一致,将进行进一步核实。到有关单位查阅、复印载有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相关的信息材料;与领导干部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要求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与领导干部的亲属、同事等关系比较密切或者可能知情的人进行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根据领导干部报告的情况或者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情况,或者群众的反映,到有关房屋所在地、配有子女投资企业所在地等进行走访察看。  

   

   

   

如何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对抽查到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的工作。  

抽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工作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包括: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重点是厅级后备人选对象;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点抽查核实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本单位)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干部不按规定上报个人有关事项会如何处理?  


   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领导干部何时上报个人有关事项?  

(一)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以及本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二)领导干部发生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变化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需报告哪些个人有关事项?  

 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应报告的共有14项,其中和领导干部婚姻家庭情况有关的有8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和领导干部收入有关的有6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哪些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规定,需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四)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  

   

   

领导干部如何完善利益补偿方式?  

   领导干部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完善利益补偿:一是直接的受益方给受损方给予补偿。二是政府通过财政的公共支出补偿。三是健全市场机制,政府配置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一系列的配套规定,在市场缺失的情况下,政府出来干预,实现群众利益的补偿。  

   

   

围绕群众利益,领导干部应该如何推动群众工作机制创新?  

不断推进群众工作机制创新,基础是围绕群众利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建立健全利益引导机制。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正确利益观的宣传和教育,让群众树立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利益获取观念、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2)建立健全利益约束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利益主体的法律约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社会环境。加强道德建设,约束和规范群众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行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  

3)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堵塞各种漏洞,保证分配领域的正常秩序。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建立和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加强税收监管,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逃税者严加惩处,加大打击力度。  

4)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创新与探索群众权益“户决制”,对政府给予补偿、政府财政投入的经济利益和群众所在的单位集体资产改革实行阳光“户决制”。  

   

   

领导干部如何切实提高维护和发展群众权益的能力?  

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要切实提高维护和发展群众权益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要强化分析预测能力,着力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要强化制度约束功能,着力建立反映民意表达与矛盾化解程度的指标评价体系和激励、制约机制,使维护群众权益的实践建立在有要求、有责任、有落实的基础上。  

3)要强化反腐倡廉能力建设,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消除损害群众权益行为的深层根源。  

4)要强化能力提升功能,着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素质和本领。  

   

   

   

领导干部如何做好定期接访和下访工作?  

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领导干部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不仅如此,还要走出办公室,走出行政干部的“包围”,亲自走到群众当中去,把群众的上访变为下访。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定期接访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使定期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要想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不能坐等群众上门反映,必须主动出击,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领导干部要想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克服哪些不良心理?  

 领导干部要想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克服以下几种不良心理:  

  (1)怕接触上访群众:与上访群众打交道,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时间的来龙去脉,把上访问题处理好,这也是接触群众的一个途径,使我们学会做群众工作。  

  (2)怕给本单位脸上抹黑:群众上访,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有过失或者错误,对他们造成了损害。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如果认真接待上访人,给上访人解决问题,就证明自己的工作有失误,等于把自己的错误亮相,给自己、给本单位脸上抹黑。  

  (3)怕被追究责任:有的领导干部如果把问题给上访群众解决了,无形中是承认自己的错误与责任,怕被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要避免教条主义,应该如何去做?  

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胜利,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力戒教条主义,解放思想、远离盲从,坚持实事求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1)解放思想,不唯书,不唯上。教条主义的一贯作风唯本本是从、唯上是从,不加分析,机械推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注意结合部门、地区的工作实际。因此,纠正教条主义必须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  

2)注重调查研究。我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离不开调查研究;搞好党的工作,有所作为,有所发明、创造,都离不开调查研究。  

3)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始终站在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创造性地做好实际工作。  

   

   

领导干部的教条主义的集中表现是什么?  

   领导干部的教条主义的集中表现是唯书唯上,缺乏创新。  

   

   

在一些领导干部讲话、理论文章中,文风存在的“长、空、假”问题是指什么?  

在一些领导干部讲话、理论文章中,文风存在的“长、空、假”现象是指:  

1)长,就是有意无意地将文章、讲话添枝加叶,短话长说,看似面面俱到,实则离题万里。群众形容说,这样的讲话有数量无质量,有长度无力度;这样的讲话汇集的书,有价格无价值,有厚度无深度。  

2)空,就是空话、套话多。照抄照搬、移花接木,面孔大同小异,语言上下雷同,没有针对性,既不触及实际问题,也不回答群众关切,如同镜中之花,没味、没用。  

3)假,就是夸大其词,言不由衷,虚与委蛇,文过饰非。不顾客观情况,刻意掩盖存在的问题,夸大其词,歌功颂德。堆砌辞藻,词语生涩,让人听不懂、看不懂。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在学风上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领导干部队伍的学风总体上是好的。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了终身学习的观念,弘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勤奋学习,学以致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有些领导干部学风不正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风不浓,对理论学习缺乏兴趣和热情。二是目的不明,学习的目的不在应用而在装潢。三是照搬照抄,不能用学到的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教条主义严重。  

   

   

衡量一个领导干部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什么?  

衡量一个领导干部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能否善于整合群众的意见。  

   

   

领导干部说服群众,具体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说服群众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领导干部需要高超的语言艺术,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以理服人:以理服人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用道理来说服人。这是群众工作中通常采用的方法。群众大都是知情达理的。领导干部要想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让人信服、让群众接受,最重要的是讲出道理来,让人觉得有理、有据,这样,别人才会服你。  

2)以情动人:以情动人就是用真情实感去打动和感染人。人都是有感情的,干群之间有了深厚的感情,就能打动人心,说服民众。  

3)晓以利弊:晓以利弊就是领导干部要帮助群众分析情况,权衡利弊得失,讲清利害关系,使群众同意领导的主张和观点。关键要抓住根本厉害关系以说之,要让群众为对国家、对自己实实在在的得失考虑。  

4)心嘴并用:领导干部要学会“说话”,通过适当调整脑、心、嘴说话的比率,来达到说服群众的目的。在群众的感觉里,容易沟通交流的领导干部才显得亲切,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  

   

   

   

领导干部听取群众意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广大群众都希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许多受群众欢迎的领导干部都积极鼓励群众和下属提出建议,就是希望借此汇集众人智慧,以提高工作效率。从另一角度来看,对群众积极性的提高将大有效果。对此,领导干部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一定要向群众表明不采纳建议的理由。领导干部若不说明不采用建议的理由,则群众必不服气,会认为领导干部不尊重自己,还会认为建议就是多余之事。  

2)保障群众言论的自由。很多群众担心一旦提出意见或说了什么会招致上级领导的斥责,对自己不利。倘若百姓中间存在这种想法,一定提不出好建议。  

3)积极鼓励群众发声。不论群众意见的对与错以及是否采纳,只要领导干部重视并给予积极的鼓励,就能够让群众重新重视自己,能够提高群众的自信心。  

   

   

领导干部如何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作为明智的领导干部,应该能广开言路,广纳群言。善于倾听民声民意,让群众讲出自己的想法。领导干部应在工作中发扬民主,多深入群众,听民声,知民意。领导干部只有注意广开言路,才能吸收更多智慧,才能团结群众办大事。领导干部只有发扬广开言路的作风,才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把群众的事办好。  

1)广开言路,倾听群众的呼声。不管是高层领导干部,还是普通领导干部,都应该去打捞“沉没的声音”,关注社会中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体察他们的艰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给他们以希望。  

2)敞开心胸,让群众敢讲真话,敢说实话。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各级领导干部,很有必要经常问一问自己,对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倾听了没有,听到了什么,又做了什么。当然,听骂人的话心里是不好受的。善于听骂人的话,没有广阔的胸怀不行,没有睿智的理性不行。  

3)鼓励群众畅所欲言,天不会塌下来。鼓励群众畅所欲言,让广大群众都能对政府工作和群众工作自由地提建议,这样的氛围,一定是充满活力的人民满意的和谐社会。领导干部鼓励群众畅所欲言,可让群众感觉到被尊重。同时,群众能够自由地发言,也可以减少其心理上的压迫感,因为将心里想说的话全部说出来,有一种释放感与轻松感。能够对上级领导直言的群众,都是对事业很热心、很认真的人。  

   

   

新时期下,解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须从哪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要加强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解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有效解决。  

1)领导干部要坚持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结合、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  

2)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专题调查、解决突出问题、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轮流下基层,并制定计划,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3)领导干部下基层,务必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什么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  

   “下基层、察实情、解民意”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  

   

   

领导干部如何密切联系群众,依靠人民创造政绩?  

依靠人民创造政绩,就是要始终相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心中装着群众,强化公仆意识。一个对群众没有感情的政党,绝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一个对群众没有感情的领导干部,也绝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心里装着群众,就是要爱民;心里装着群众,就是掌权要为民。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尽“人民公仆”的责任,为人民创造政绩。  

2)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依靠人民创造政绩,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充分尊重群众,毫不动摇地相信和依靠群众。  

3)善于正确引导和组织发动群众。依靠人民创造政绩,必须善于科学发动和组织群众。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改革的难度也不断增大,一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信心,这更需要我们密切地联系群众,深入地发动群众,科学地组织群众。  

   

   

   

为什么说领导干部的作风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问题?  

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他们的言行举止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态度与评价。领导干部的作风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问题。  

1)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因为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领导干部的作风是执政党向人民群众展示自身性质与宗旨的窗口。  

2)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关系到人心向背。因为,领导干部只有具有良好的作风,才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3)领导干部的作风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领导干部作风优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相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真正地落到实处。  

4)领导干部的作风关系到社会风气的优劣。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是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具有人民公仆的意识,是否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是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是否具有良好的法治观念,等等,决定着是否能对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一种无声的示范作用,对社会风气起到一种引导作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重要的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如何谨防自我放纵?  

领导干部要做到坚持“三要”:一要自重。对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言行、自己的名誉非常珍重,要时刻谨记自己领导干部的身份。二是要自省。自省的关键之处在于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养成每日“三省吾身”的习惯,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三是要自警。领导干部要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来约束自己,不做违反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的事情。  

   

   

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需要从哪几个方面着手?  

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需要着手做好:  

1)谨防小恶积大恶。也就是说,要慎小事、拘小节。小事小节既是领导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领导干部的小事小节也应注意,它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2)谨防“第一次”。有些领导干部在最开始从政时,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贪污“泥坑”之后,就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第一次犯罪是练胆的尝试,随之胆子就会越来越大,犹如打开贪欲之门如洪水般奔腾而下,一发不可收拾。  

3)谨防后院起火。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谨防亲属假借自己之名,谋取私利。亲情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健康的亲情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加油站”。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对自己的亲属严格要求。  

4)谨防自我放纵。对于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大小权利的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慎独”无疑是非常必要的。领导往往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中,在有人监督的时候,能够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时候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放任自己,结果犯了错误。  

5)谨防被朋友拉下水。作为领导干部在结交朋友方面要慎之又慎,切不可乱交朋友、滥交朋友。有些“朋友”就是瞄着你手中的权力,和你交朋友的目的就是为了用你手中的权利为他们谋取非法利益。  

   

   

领导干部如何才能经得住诱惑?  

领导干部要在自我警戒、谨慎于事发之前,在思想上筑牢“第一道防线”,把好第一次大关,掌握抵制各种腐蚀诱惑的主动权。把握好第一次是根本,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最终会习以为常。做到清正廉洁,永葆本色,一定要慎行,把好第一关,守住第一道防线。  

   

   

领导干部如何修炼成“实干型”干部?  

工作不图虚名,不使虚劲,而是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以务实精神体现在干与说的关系中,总是把“做”放在第一位,没有做的不说,做不到的不说,绝不能本末倒置,空话说得多,实事办的少,做表面文章,一味造声势,搞“激动效应”,也绝不会为了讨好上级欢心,不惜花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培育中看不实际的典型,搞所谓“面子工程”。这种满足于“盆景”的做法,实际上是沽名钓誉的思想在作怪。在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中,不会片面追求显性政绩,专干“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热衷于“短、平、快”。而在创造显性政绩的同时,不放松涉及长远利益而短期内难显其功用的作用。始终把实干精神落在实处。  

   

   

领导干部如何切实提高维护和发展群众权益的能力?  

   

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要切实提高维护和发展群众权益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要强化分析预测能力,着力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要强化制度约束功能,着力建立反映民意表达与矛盾化解程度的指标评价体系和激励、制约机制,使维护群众权益的实践建立在有要求、有责任、有落实的基础上。  

3)要强化反腐倡廉能力建设,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消除损害群众权益行为的深层根源。  

4)要强化能力提升功能,着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素质和本领。  

   

   

领导干部如何做好定期接访和下访工作?  

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领导干部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不仅如此,还要走出办公室,走出行政干部的“包围”,亲自走到群众当中去,把群众的上访变为下访。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定期接访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使定期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要想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不能坐等群众上门反映,必须主动出击,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领导干部要想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克服哪些不良心理?  

领导干部要想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克服以下几种不良心理:  

  (1)怕接触上访群众:与上访群众打交道,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时间的来龙去脉,把上访问题处理好,这也是接触群众的一个途径,使我们学会做群众工作。  

  (2)怕给本单位脸上抹黑:群众上访,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有过失或者错误,对他们造成了损害。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如果认真接待上访人,给上访人解决问题,就证明自己的工作有失误,等于把自己的错误亮相,给自己、给本单位脸上抹黑。  

  (3)怕被追究责任:有的领导干部如果把问题给上访群众解决了,无形中是承认自己的错误与责任,怕被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要避免教条主义,应该如何去做?  

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胜利,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力戒教条主义,解放思想、远离盲从,坚持实事求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1)解放思想,不唯书,不唯上。教条主义的一贯作风唯本本是从、唯上是从,不加分析,机械推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注意结合部门、地区的工作实际。因此,纠正教条主义必须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  

2)注重调查研究。我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离不开调查研究;搞好党的工作,有所作为,有所发明、创造,都离不开调查研究。  

3)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始终站在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创造性地做好实际工作。  

   

   

领导干部的教条主义的集中表现是什么?  

领导干部的教条主义的集中表现是唯书唯上,缺乏创新。  

   

   

在一些领导干部讲话、理论文章中,文风存在的“长、空、假”问题是指什么?  

在一些领导干部讲话、理论文章中,文风存在的“长、空、假”现象是指:  

1)长,就是有意无意地将文章、讲话添枝加叶,短话长说,看似面面俱到,实则离题万里。群众形容说,这样的讲话有数量无质量,有长度无力度;这样的讲话汇集的书,有价格无价值,有厚度无深度。  

2)空,就是空话、套话多。照抄照搬、移花接木,面孔大同小异,语言上下雷同,没有针对性,既不触及实际问题,也不回答群众关切,如同镜中之花,没味、没用。  

3)假,就是夸大其词,言不由衷,虚与委蛇,文过饰非。不顾客观情况,刻意掩盖存在的问题,夸大其词,歌功颂德。堆砌辞藻,词语生涩,让人听不懂、看不懂。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在学风上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领导干部队伍的学风总体上是好的。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了终身学习的观念,弘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勤奋学习,学以致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有些领导干部学风不正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风不浓,对理论学习缺乏兴趣和热情。二是目的不明,学习的目的不在应用而在装潢。三是照搬照抄,不能用学到的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教条主义严重。  

   

   

   

衡量一个领导干部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什么?  

衡量一个领导干部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能否善于整合群众的意见。  

   

   

领导干部说服群众,具体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说服群众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领导干部需要高超的语言艺术,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以理服人:以理服人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用道理来说服人。这是群众工作中通常采用的方法。群众大都是知情达理的。领导干部要想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让人信服、让群众接受,最重要的是讲出道理来,让人觉得有理、有据,这样,别人才会服你。  

2)以情动人:以情动人就是用真情实感去打动和感染人。人都是有感情的,干群之间有了深厚的感情,就能打动人心,说服民众。  

3)晓以利弊:晓以利弊就是领导干部要帮助群众分析情况,权衡利弊得失,讲清利害关系,使群众同意领导的主张和观点。关键要抓住根本厉害关系以说之,要让群众为对国家、对自己实实在在的得失考虑。  

4)心嘴并用:领导干部要学会“说话”,通过适当调整脑、心、嘴说话的比率,来达到说服群众的目的。在群众的感觉里,容易沟通交流的领导干部才显得亲切,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  

   

   

领导干部听取群众意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广大群众都希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许多受群众欢迎的领导干部都积极鼓励群众和下属提出建议,就是希望借此汇集众人智慧,以提高工作效率。从另一角度来看,对群众积极性的提高将大有效果。对此,领导干部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一定要向群众表明不采纳建议的理由。领导干部若不说明不采用建议的理由,则群众必不服气,会认为领导干部不尊重自己,还会认为建议就是多余之事。  

2)保障群众言论的自由。很多群众担心一旦提出意见或说了什么会招致上级领导的斥责,对自己不利。倘若百姓中间存在这种想法,一定提不出好建议。  

3)积极鼓励群众发声。不论群众意见的对与错以及是否采纳,只要领导干部重视并给予积极的鼓励,就能够让群众重新重视自己,能够提高群众的自信心。  

   

   

领导干部如何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作为明智的领导干部,应该能广开言路,广纳群言。善于倾听民声民意,让群众讲出自己的想法。领导干部应在工作中发扬民主,多深入群众,听民声,知民意。领导干部只有注意广开言路,才能吸收更多智慧,才能团结群众办大事。领导干部只有发扬广开言路的作风,才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把群众的事办好。  

1)广开言路,倾听群众的呼声。不管是高层领导干部,还是普通领导干部,都应该去打捞“沉没的声音”,关注社会中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体察他们的艰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给他们以希望。  

2)敞开心胸,让群众敢讲真话,敢说实话。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各级领导干部,很有必要经常问一问自己,对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倾听了没有,听到了什么,又做了什么。当然,听骂人的话心里是不好受的。善于听骂人的话,没有广阔的胸怀不行,没有睿智的理性不行。  

3)鼓励群众畅所欲言,天不会塌下来。鼓励群众畅所欲言,让广大群众都能对政府工作和群众工作自由地提建议,这样的氛围,一定是充满活力的人民满意的和谐社会。领导干部鼓励群众畅所欲言,可让群众感觉到被尊重。同时,群众能够自由地发言,也可以减少其心理上的压迫感,因为将心里想说的话全部说出来,有一种释放感与轻松感。能够对上级领导直言的群众,都是对事业很热心、很认真的人。  

   

   

新时期下,解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须从哪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要加强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解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有效解决。  

1)领导干部要坚持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结合、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  

2)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专题调查、解决突出问题、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轮流下基层,并制定计划,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3)领导干部下基层,务必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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