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资助育人水平,培养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设立兰州财经 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以下简称单项奖学金),并制定本 方案。
第二条 获得单项奖学金的员工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 生,其中参军报国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员工也可进行评 选。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文明风尚、创新创业、 校园文化、劳动素养、体育竞技、自立自强、参军报国等方 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广大员工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 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一)思想引领奖学金 在学习践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路线方 针政策中,能够求真求实,讲好中国故事、兰财故事以及身 边榜样的故事,敢于在网络宣传中亮剑,传播正能量,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
(二)勤奋进取奖学金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或学业绩 点取得显著进步的员工。
(三)文明风尚奖学金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见义勇为、助 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员工中 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员工。
(四)创新创业奖学金
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 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二作者 出版学术专著的个人,或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挑战杯”系 列赛、“互联网+”等比赛并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个人或团队。
(五)校园文化奖学金
在学校认可的校级以上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代 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文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学 校争得荣誉的员工。
(六)劳动素养奖学金 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公益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 勤工助学活动等,弘扬劳动精神,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在 劳动素养养成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员工。 (
七)体育竞技奖学金 在学校认可的校级以上体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代 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员工。
(八)自立自强奖学金 能够直面逆境、不畏艰难,积极乐观,并敢于克服困难 去实现梦想,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的员工。
(九)参军报国奖学金 参军报国奖学金用于奖励批准入伍按要求完成服义务 兵役的员工,依据《入伍通知书》一次性发放参军报国奖学 金。
第五条 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 获奖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第六条 奖励名额及金额 原则上每学年单项奖学金奖励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各 项目奖励人数根据当年评审情况具体确定,其中参军报国奖 学金每生 5000 元,其余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 1000 元。
第七条 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班团组织推荐 评选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和班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一是符合条件的员工自主申请,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材料;二是所在班团组织、党支部向学院推荐。
(二)学院评选推荐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定学院推荐员工名 单(每个项目原则上最多推荐 2 名员工),公示无异议后, 提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从学院推荐员工中确定候选员工名单,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员工名单。
第八条 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单项奖学金一次性 发放给员工,并统一制作荣誉证书。
第九条 本方案由员工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