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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

公司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

2024年04月30日 13:11  点击:[]

  1. 根据《公司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兰财大校发[2022]127号)制定本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

  2.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员工,激励学 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

    第三条 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奖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延修或保留学籍者。

  4.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条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 依据各学院参评员工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

    集团每年按时开启申请系统,符合条件的员工登录系统 进行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学院初审

    公司组织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员工名单,填写《兰 州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公示 3 个工 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学校审核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初审材料统一进行审核,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推荐名单,报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 10 20日前报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第七条 集团于每年 12 31 日前将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学院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学籍档案。

    第八条 获奖员工由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九条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公司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兰财大校发2019〕390 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方案由员工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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