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配合校团委的团学工作和员工工作,体现院团委工作的有组织性和有纪律性,充分发挥内务成员的积极和主动性,保证团学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团委的主要职能
一、思想教育职能
团委工作要把育人目标落到实处,最重要的是要把教育青年员工和服务青年员工结合起来,要把教育融入服务之中,要在服务中体现教育引导。
1.引导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建立健全服务青年员工成长的成长体系。
二 桥梁纽带职能
1.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职能。
2.员工党政联系员工的职能。
这些职能可以通过多种职能形式进行,加强相互的理解的了解,发挥重要的联结作用。
三 推动素质教育职能
团委工作要在适应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 提高青年大员工素质,培养四有新人,是团总支工作的重要任务。
1.要密切关注教育改革的进展。
2.要深化大员工的素质扩展计划。
四 代表和维护团员的权益的职能
这是由团的性质决定和任务决定的 在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团总支要维护和代表团员的具体利益 不仅要反应大员工的要求,而且要通过各种合法的渠道,积极为他们争取正当的利益。
第二章:职责部门的工作内容
一 团委副书记
1.总体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工作。
2.负责团委员工干部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3.负责团委一切人员的奖惩决定推荐评优人员名单。
4.负责对团会的检查。
5.负责与各支部的联系。
6.负责派遣人员出席各部门的会议和活动。
三 宣传部:
1.按期作好每学期工作的总结报告。
2.负责宣传员工会和团委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工报道。
3.每星期的宣传板报,树立学院的形象。
4.负责把生活,工作各方面的工作向团学工作投稿,反应团员思想。
第三章:会议制度
1.每周星期五10:00召开团总支例会,由各部干事 部长与副部长以上人员参加 主要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为主。
2.每周星期一下午5:30,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各团支部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是贯彻实施团委决定开展具体活动。
3.如有重大事件,可临时召开会议。
4.每年召开一次团员大会,具体时间由团委商定主要内容:总结当年的团工作,展望下一年的工作,表彰优秀团员。
第四章:工作纪律制度
1.不得无故不出席会议,若确实有事向所在的部部长请假,上报团总支组织部。
2.缺席会议次数少于3次者给予中头警告,若多于3次者写出书面检查,严重者请其自行退出团总支。
3.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私下交谈或随便出入会场。
4.开会期间,在未允许自由议论时,必须举手,否则主持人可给予当面警告。
5.以团委名义从事私人活动者给以记过处分或降职处分,情节严重者上报团总支,申请给予开除团籍,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向所在院与全校通报。
6.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对团委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处罚同第5条。
7.在值班期间,使财产无故丢失或者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外,并给予适当处罚。
8.对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给予主要负责人记过或降职处分,对其它人员批评,警告。
第五章:对人员的任命方面
1.加入团委之前必须经过报名,初试和复试在正式加入团委前必须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表现良好者方可成为团总支的正式的工作人员。
2.在团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团总支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无故退出(限期为一年)。
3.在团委工作的人员,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团总支有权勒令其退出并在全院和所在学院通报申请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
4. 团委工作人员在工作期满后(1 年)需要退出的必须向团委提交申请,经组织批准后方可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