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志钢博士,在研究生教学楼阶梯6作题为《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讲座,讲座由我司副经理李永海博士主持,我司部分老师、全体研究生和税收实验班部分员工以及会计学院部分员工参加。
朱博士的讲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所得税在甘肃的征收情况、个人所得税的三种税制模式以及个人所得税法作了简要的介绍。二是:朱博士提出此次个税改革的亮点,突出表现在五个“第一次”:第一次在综合与分类税制上有了重大突破;第一次在税种中全面回应了百姓民生诉求;第一次对自然人税收进行了全面管理;第一次在税种管理中贯彻了社会法治理念;第一次实现了自然人税收管理信息化。三是:朱博士对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扣除标准、超额累进税率、累计预扣法、汇算清缴等核心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最后,朱博士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作出了评价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朱博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来谈个人所得税改革,他通俗易懂的传授方式使在场师生都受益匪浅,最后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提出自己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存在的困惑,朱博士耐心逐一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并送出书本作为小奖励。李永海经理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并对朱博士的到来表达了感谢,讲座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