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能否设立纪检委员会?
党章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级党组织能否指定代表候选人?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吗?(12371网友)
答:不可以。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精神,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不能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
基层党委换届可以提前或延迟吗?
基层党委换届,可不可以提前?延迟呢?因为我们这里党员比较分散,召集党员开会比较花时间,可能不能按期进行。(12371网友)
答:《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临时党组织怎么接转组织关系?
大家好,我们是一家国企总部,现在有个二级单位成立了临时党委,他们的分公司在其他省市,请教一下他们分公司的党员和党支部的组织关系如何转移到这个二级单位临时党委啊?临时党委现由我们总部管理。谢谢啊!(12371网友yffvwl)
答:临时党组织具有临时性特征,不能接收组织关系。根据您所说的情况,该二级单位目前没有资格接收党组织关系。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到会人数的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党员因以下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撤销党支部需要走哪些程序?
行政机构撤销后,撤销党支部需要走哪些程序?
答: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撤销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说明情况,做好党支部工作资料的整理和留存,做好党员所去支部的建议和请示等,一并呈报上级党组织。
军地互转组织关系的具体问题
答:不可以。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应该是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和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可以长期没有书记吗?
答:不可以。党支部书记是一个支部的主要领导成员,担负着主持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工作。一个健全的党支部不应该没有书记。在进行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书记人选,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
组织关系和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吗?
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党员工作、学习变动大,流动性增强。为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等,一般来说组织关系应与工作单位一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成立党工委的条件和依据是什么?
答:党工委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加强对某一地区或某个行业和系统的领导而成立的组织机构。党章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亦有规定: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改选支部委员需要哪些程序?
答:如因委员出缺或各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的,一般应由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党支部大会补选出缺额的委员。补选委员可参照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做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委的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支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党内生活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答: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为严格党的生活,必须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其中包括:党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
企业改组后,党组织关系怎么确定?
答: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如企业实行兼并,同一地区内被兼并企业党组织一般由兼并企业党组织领导;实行跨地区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要由兼并企业党组织领导的,由兼并企业党组织与被兼并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确定。
如果是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党组织领导关系一般不变;需要改变领导关系的,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
临时党委的主要工作任务与持续时间?
答: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培训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临时党委主要负责管理所辖范围内党员,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同时还可以接收党外群众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并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及有关材料向有关单位党组织介绍和传递,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等。临时党委组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党支部委员设置方面有何规定?
答:关于党支部委员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3名支部委员,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
党小组长是如何产生的?
答:党小组长由所在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
成立党总支需要哪些流程?
答: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由于工作的需要或党员人数的增多,需要将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部时,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说明成立党总支的原因,并呈报拟设置支部和委员人数的方案等,经上级党委研究批准后,方可成立新的党组织,并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
如何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支部?
答:省内转移党组织关系,由县级及以上具有转移党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您持介绍信到所在社区支部县级及以上具有接收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
撤并镇后,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吗?
答:无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撤并镇后,两地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关系一并按照撤并文件实施。
大学毕业生如何接转党组织关系?
答: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需要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拿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即可。
跨省接转党组织关系该怎么办?
答:跨省转移党组织关系,只在具有全国范围内可以互相直接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进行,具体到你所说的情况,组织关系要先落到老家县级组织部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何填写?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由县级及以上具有跨省转移党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开往所去单位上级县级及以上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收党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
党员自动脱党该由哪个党组织负责处理?
答:党员如在本单位被受理自动脱党,应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处理。如党员已经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自行脱党,仍应由原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负责处理。如党员自行脱党后,其原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已撤销(解散),则应由其原单位或最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做好对其处理工作。
原单位不予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办?
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正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不予接收。根据您现在所说的情况,您可以直接与该同志的原单位党组织沟通,若为该同志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转接延误,可不予接收。若为该同志原单位责任过失,请与其上级党组织沟通。
高校院公司党组织的层次都有哪些?
答:高等学校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分为三个层次:校级有党的委员会,系级单位成立党的总支部,教研室或研究室以及在员工党员中成立的党支部。
部门党委和地方党委有何不同?
答:从性质上看。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而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从产生方式上看。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而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从权力来源上看。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上级单位党委授权,向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授权,向党的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从成员产生上看。部门党委委员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地方党委委员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从职权职责上看。部门党委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而地方党委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从相互关系上看。部门党委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领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地方党委领导由其批准设立的党组和部门党委的工作。
党总支改建为基层党委应如何申请?
答:由于工作的需要或党员人数的增多,需要将党总支改建为基层党委时,要求改建的党组织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成立新的党组织,并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向区直机关党(工)委呈报申请即可。
商会组织有2名党员可以建立党支部吗?
答:党章规定,只有至少3名正式党员才能建立党组织。如果人数不足3人,可以采取“联建”的方式与其他组织共同建立党组织。
挂职人员是否可在挂职单位参加换届选举?
答:到地方挂职的同志(包括上级组织选派的和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由其他地区商派的)虽然也是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但考虑其挂职具有主要是学习锻炼、工作时间较短(一般为一至二年)、不占规定的领导职数等特点,所以,挂职的同志在挂职期间如遇所在党委换届,可以不参加选举。但是,如将挂职改为(或拟改为)任职的,如遇党委换届,则参加换届选举。
基层党支部补选支委可否采取等额选举?
答:不可以。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等党内职务的选举产生需要实行差额选举。
“两新”组织怎样设置党组织?
答:“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要先向当地党委或党工委提出请示,要求成立支部;上级党组织进行考察,是否具备组建条件(至少3个党员);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审查申请情况,并决定是否同意组建并批复;组建后,迅速召开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支部班子成员并向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提出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批复,同意选举结果;支部正式成立并投入运作。
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往居住地吗?
答:可以。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如本人自愿,也可以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国企事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应如何安放?
答: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国家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应该放在本单位,方便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
党委(党组)能批准预备党员转正吗?
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所属基层党委,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可以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因为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但能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可以进行指导。
党组成立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成立党组应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党组只能由党的委员会批准成立。哪些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成立党组,哪些不能成立,应由党委决定。第二,只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可以决定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第三,在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并不是必须只能成立党组,而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条件确定。
“两新”组织怎样设置党组织?
答:“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要先向当地党委或党工委提出请示,要求成立支部;上级党组织进行考察,是否具备组建条件(至少3个党员);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审查申请情况,并决定是否同意组建并批复;组建后,迅速召开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支部班子成员并向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提出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批复,同意选举结果;支部正式成立并投入运作。
农村基层组织包括哪些?
农村基层组织,包括设在镇(办事处)和村一级的各种组织,主要是指村级组织。包括基层政权、基层党组织和其他组织三个方面,主要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团支部、村妇代会、村民兵连及“两新”组织(“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由此可知,农村基层组织涵盖了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怎样设置的?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一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村党委由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这些党组织由乡镇党委领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要本着有利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党组与党委有何区别?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定义: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性质: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党组与部门党委、地方党委、机关党委的区别:
从性质上看。1、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财政部党组。2、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公安部党委、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如河北省委、廊坊市委。3、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如财政部机关党委。
从地位作用上看。1、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部门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本地区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3、机关党委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从产生方式上看。1、党组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2、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从权力来源上看。1、党组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授权,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2、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上级单位党委授权,向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3、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授权,向党的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授权,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从成员产生上看。1、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部门党委委员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2、地方党委委员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机关党委委员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从职权职责上看。1、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部门党委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2、地方党委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3、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从相互关系上看。1、党组一般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2、部门党委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领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3、地方党委领导由其批准设立的党组和部门党委的工作。机关党委受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委的领导,受本单位党组的指导。
党组成员的职责具体是什么?
总职责: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党组成员职责: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党组的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三、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四、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五、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六、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党组织应如何管理好党费?
答:为了更好地发挥党费对党的事业的作用,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的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健全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必须定期向党支部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同时,下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2.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收缴党费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账,定期收缴,定期公布。严禁个人长期保管党费现金。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每年对下属单位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怎样起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党的委员会应定期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起草。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基本评价,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绩,有哪些经验或体会。
(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3)改进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起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报告的情况要属实,提供的数据要准确。
(2)既要肯定过去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报告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不要过多地论述,文字不要过长。
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有哪些?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一般有:
1、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2、党的基层委员会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党的基层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组)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的过程,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由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一般有:
1、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原则。
2、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或党小组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及酝酿产生的过程,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由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请示应包括哪些内容?
党的基层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员会任期情况。
2、换届选举的条件具备情况。
3、换届选举的形式、时间及主要议程。
4、下届委员会构成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5、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及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等。
召开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还应包括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方法等。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要否举行开幕式?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一般不单独举行开幕式。但在召开党员大会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前,一般应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程序有哪些?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程序有: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
2、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
3、奏(唱)《国歌》。
4、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党委会工作报告。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如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5、宣布休会。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前,应做好哪些筹备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前,应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可以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情况)。
2.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起草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主要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大会选举办法。
4.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5.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包括:印制选票和相关证件、表格,布置会场等。
6.召开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党的委员会还应按规定组织指导代表的选举审查工作,并提出大会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的讨论名单等。
为什么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坚持每年至少对下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于维护党费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党费管理的安全、合理、严格,具有重要作用。
坚持每年检查一次党费,有利于维护财务纪律,进一步提高党费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党费管理人员发生违纪行为,保证党费财务信息的真实。
坚持每年检查一次党费,可以及早发现下级党组织党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指导下级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合理、高效、安全地使用党费。
党支部多长时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定期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既能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还能及早发现、消除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和问题。党支部应当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并在会议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上墙,接受党员监督。
各级党组织存入银行的党费是否可以计付利息?
经中央组织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商定(组通字[1987]36号),自1988年1月1日起,正式恢复各级党组织党费存款计息。因此,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到指定党费存款业务的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中央各金融机构基层党组织如何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系统本地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铁路、民航系统基层党组织如何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哪些单位应向中央上缴党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国家民航局党委、外交部党委国外工作局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本地区本系统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该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党组织可否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
收缴党费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设党小组的支部,应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取,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书记负责收取。有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如非中共党员的财会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应该予以纠正。
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党员交纳党费数要准确。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的党费数是按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党员交纳党费总数,应当是本级党组织在没有留存之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的总额。
(2)上下级党组织之间,下拨与上缴的党费不能冲销。即应该上缴的党费必须足额上缴,党组织活动经费紧张、确需上级党组织支持的,可以申请党费支持,但不能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冲销应当上缴的党费。
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在收缴下级党组织或党员的党费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要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
(2)党费的收缴必须公开、透明。收缴党员个人党费必须认真登记,作为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凭证。党支部应当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3)手续必须完备。党小组长、组织委员和专兼职党费管理人员等党费收缴人员,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按规定要由收款人、经手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党组织能否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有些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觉得有些党员交纳党费数额不大,就采取自己出钱或用公款集中支付的办法替党员垫交党费,或者图省事让财务人员在核发工资时集中扣缴党员党费,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党费收缴规定,应当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