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党旗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规定》还就党旗、党徽的使用范围及党旗、党徽的制作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党旗由各级党组织模仿联共布尔什维克党旗的式样自己制作。具体规格式样不尽相同。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对中国共产党的党旗样式作出决议:“决定中共党旗样式宽阔为三与二之比,左角上有斧头镰刀,无五角星,委托中央办公厅制一批标准党旗,分发各主要机关。”这样,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制式党旗即在延安诞生。
当时制作的标准党旗为横120厘米,竖80厘米之红旗,左上角的中间(全旗四分之一处)为黄色镰刀、锤子,其直径为30厘米。旗裤为白色,宽6.5厘米。旗裤不包括在整个旗的尺度之内。红旗象征革命,镰刀、锤子为工农的劳动工具,象征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黄色象征光明。
根据实际需要,党旗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目前,党旗通常分1——5号5种规格,其尺寸分别为(单位:厘米):1号288×192;2号24O×16O;3号192×128;4号144×96;5号96×64。
中国共产党党旗旗面为红色,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
党旗有5种通用规格:长288厘米,宽192厘米;长240厘米,宽160厘米;长192厘米,宽128厘米;长144厘米,宽96厘米;长96厘米,宽6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