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公司委员会关于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通知》、《公司2016年度学校内部巡察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学校第二巡查组将对我司进行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2016年12月2日-17日(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
巡察对象: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
主要巡察内容: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12349”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三、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四、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一条”规定情况;
五、经费使用及财务制度管理情况;
六、公司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为了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巡察工作成效,特设立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欢迎广教职工、员工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巡察组办公地点:崇德楼406办公室崇德楼504办公室
办公电话:5252075、13609333369(国资处丁晓阳处长)
5252132(纪委监察处 张新舟副处长)
特此公告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