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属班级:
根据《兰州商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兰商党发[2009]23号)和《兰州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商院发[2009]113号)我司2010级毕业生学分必须达到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方可毕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及以上方可授予学位。按学分制有关规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员工,可申请延长修业,延长修业年限最长为2年。逾期没有申请的同学,按结业处理。员工申请需填写《兰州商学院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于上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特此通知。
上一条:正规赌足球的软件组织开展观摩教学活动 下一条:兰州商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关闭】
Copyright © 正规赌足球的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