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财大财管院发〔2018〕2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肃学院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尽量减少和避免工作过错,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问责对象
问责的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教职工问责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进行,是对教职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学院工作,或者损害师生的合法权益,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不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二、问责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工作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其工作责任:
(一)经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信息会等决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的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学校或学院的声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未认真执行上级和学院领导指示、决策及交办的工作,影响整体工作部署。
(三)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建议未予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从而造成不良影响并影响正常工作顺利展开。
(四)在工作中丢失、损毁有关材料或物品,损害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
(五)未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导致目标任务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关于学院内部请示报告,凡违反重大工作决策程序或未按规定职责、权限、程序和事实填写相关意见,或者监管力度薄弱,签署个人意见流程化、主观盲目决定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七)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事宜。
(八)对本部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失职、渎职等情形,有参与或知情不报现象。
(九)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因主观盲目决定或者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十)部门内不团结,与其他部门工作不协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十一)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挪用资金。
(十二)在员工奖助贷、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不按程序,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
(十三)教学过程中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不高,造成不良影响或未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履职,导致出现教学事故。
(十四)在质量抽测、督导检查、审核评估等重要活动中出现考核质量不达标,给学院、学校声誉带来严重影响。
(十五)各级管理人员,应对部署工作负责,对学院整体负责,对部属工作执行不力者,直接责任主管负领导责任。
(十六)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检查学院工作时,工作不在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
(三)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四)调整工作岗位,低聘或者缓聘。
(五)工作处分
(六)扣发津贴。具体数额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由公司党政联席会按性质、责任轻重、损失大小等确定。
五、问责程序
公司可根据下列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一)师生、家长和其他组织向学院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
(二)上级主管部门在学校专项考核评比中提供的学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材料。
(三)上级机关的指示或建议。
(四)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问责程序启动后,学院主要领导或主管该问责对象的院领导应当责成问责对象汇报情况,听取问责对象意见。学院领导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后,认为问责事实清楚的,提出处理建议,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问责方式;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3日内将问责决定书面通知问责对象。问责对象对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处理意见起七日内,向学院申请复核。
五、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问责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1月9日
正规赌足球的软件教职工问责记载表
问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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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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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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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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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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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政联席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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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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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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