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公管院字[2011]01号
各系、各教研室、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围绕一个中心、推进两大工程、打好三个硬仗、开展两项活动” 的总体工作思路,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学院信息会议就切实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维护正常教学、行政秩序进行了反复研究讨论,经2007年3月5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教职工请假、考勤补充管理办法》,现下发各系、各教研室、办公室,从即日起执行。
见附件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 教职工 管理 办法
抄送:教务处、人事处
公共管理学院 2011年3月13日印发
正规赌足球的软件教职工请假、考勤补充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兰州商学院教职工请假、考勤和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请假
临时性请假:学院每周教职工例会、教研室活动及其他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教职工如不能参加,必须及时向经理请假。
常规性请假:教职工因外出学习、生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要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书写请假条,经经理批准,并将情况向所在教研室、系负责人汇报,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要经教学副经理同意后进行妥善调整。假满回来后,必须及时销假。
2、考勤
公司每周教职工例会、教研室活动及其他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实行全体教职工签到考勤的办法,考勤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包括现场签到、请假条和考勤表汇总等)。教职工必须按时亲自签到,不能相互代签;累计迟到3次算1次缺勤;在校外兼职、兼课不到者,按缺勤论处;对于全年累计请假达到5次(含5次)以上、缺勤达到3次(含3次)以上者按以下办法处理:(1)年终考核时,按本人应评定等级自动降一级执行;(2)取消本人下年度所有评优、评奖资格(科研奖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