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赌足球的软件员工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兰财大财管院发〔2020〕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员工干部是学校、学院联系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学院开展员工工作的得力助手。为加强我司员工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员工干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和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员工干部,是指在正规赌足球的软件就读并在各班级、团支部、院团委、院员工会及其他部门担任职务的本科生。
第三条 员工干部应在公司党政领导下和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代表员工参与学校、学院的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员工干部是员工中的先进分子,是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楷模。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应关心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不允许有任何凌驾于同学之上的言行。
第二章 员工干部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员工干部的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合格。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品德良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和处分记录。
(三)学习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无旷课、违纪行为,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二者之间的关系。
(四)作风过硬。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集体,热爱员工工作,有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
(五)群众认可。服从管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办事公正、公平、公开,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够以身作则,能够密切联系同学,谦虚务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当选为员工干部,已担任者,应终止其已担任的员工干部职务。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学校、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受到学校、学院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有二门以上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不及格或学年平均绩点不到2.0或综合测评分达不到本班前50%名次者;
(三)综合测评中德育分达不到良好以上者;
(四)不团结,互相拆台或拉帮结派,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声誉受到损害者;
(五)个人素质及道德水准低下,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敢与坏人坏事及不良现象作斗争者;
(七)谋取私利、营私舞弊者;
(八)参与不符员工干部身份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声誉及利益者;
(九)一学期无故迟到、缺席工作会议三次者;
(十)对工作敷衍了事,不到位,有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后果者;
(十一)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者;
(十二)达到辞职条件而未主动辞职者;
(十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第七条 员工干部如不具备条件或不称职,由公司党委、院团委及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其中,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员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调整,由学院团委书记提出意见,报公司党委批准;其他员工干部的调整,由所在的团组织、员工会、班级或主管部门按有关章程规定调整。
第三章 员工干部的选拔
第八条 员工干部选拔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同学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 员工干部选拔程序:
(一)院团委、员工会干部的选拔
1.院团委、员工会干事的选拔
院团委、员工会的干事由大学一年级的员工担任,选拔以公开招聘的形式开展,并以民主竞争、公正公平、则优录取的原则经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面试考核通过后录用为试用干事,一个月考核期满后转为正式干事。
2.院团委委员、员工会委员的选拔
(1)团委、员工会委员由大学二年级的员工干部担任,原则上主要在现任大学一年级的员工干部中产生。
(2)团委、员工会委员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采取自荐、部门推荐、班级推荐的形式,并以民主竞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面试、会试、民意测评、民主选举四个环节之后产生。
(3)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任命。学院团委、员工会员工干部的产生,由学院团委书记负责,报公司党委批准;班级、团支部员工干部的产生,由班主任负责;其他员工干部的产生,由其相应部门负责。
(二)各班班委、团支委的的选拔
1.各班班委、团支委的选举,必须在公司党委和院团委指派督导员监督、班主任主持、班级员工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参加下进行。
2.各班委、团支委的干部选举,必须严肃选举纪律,选举班会上原则上要求全班同学出席,营造良好的选举气氛。
3.各班级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选举工作,选举过程中不允许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投票,不得出现拉票的现象,否则督导员有权取消本次选举,并通报全院批评。
4.选举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有效票数的一半才能当选。
5.大一新生进校后,由班主任指派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任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各新生班必须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班委、团支委的正式选举。
(三)寝宿舍室长的选举由各宿舍自主选举产生。
(四)其他员工干部由主管部门依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选拔。
第十条 所有员工干部选举产生后上报公司党委、院团委留存备档,各宿舍长由班级负责上报。
第十一条 员工干部当选后,须由公司党委、院团委进行考察试用,考察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四章 员工干部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员工干部任职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员工参与学校、学院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学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参与有关员工的事务的协调工作;
(二)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向学院反映员工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三)行使所任职务具有的职权;
(四)有权对下级、本级、上级员工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并要求其改正工作;
(五)评优或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学院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六)按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三条 员工干部任职期间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学习和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起表率作用;
(二)贯彻所在员工组织的章程或条例,按照所在职务的职责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三)经常地、及时地向学院反映员工的情况和要求,对员工进行教育、疏导、沟通、解释和服务工作;
(四)传达并执行学校、学院和各部门的决定、决议及规章制度;
(五)认真开展员工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以及有益于青年员工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的活动;
(六)协助学院加强校风校纪的建设,带头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七)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员工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干部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及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团委、员工会的员工干部由院团委、员工会具体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十六条 公司内各社团干部由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团委、员工会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学院团委。
第十七条 各级员工党、团组织的员工干部按党章、团章的规定及有关管理条例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班级、团支委的员工干部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院团委和员工会主要负责人具体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党委。
第十九条 员工干部的考核依据《正规赌足球的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员工干部考核办法》进行。
第二十条 员工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免职。情况严重者,必须予以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营私舞弊者;
4.工作中相互拆台,搞小团体,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者;
5.个人素质及道德水准低下,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6.参与不符员工干部身份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声誉及利益者;
7.一学期无故迟到、缺席工作会议三次者;
8.对工作敷衍了事,不到位,有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后果者;
9.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干部免职程序:
1.公司有关各类员工干部直接负责人就当事人违反第二十三条中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学院主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2.经公司党委副书记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无误后,正式通知当事人,并在一周内接受当事人的申辩;
3.如有异议,当事人可向员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4.如无异议,则学院正式发文免职,并报学校员工工作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类员工干部须进行学年考核,由员工干部本人作个人小结,填写考核表,由主管负责人做出鉴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