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员工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员工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并为每学年员工评优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公司员工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综合测评包括对员工的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三部分内容。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综合测试成绩(W)=德育测评成绩(A)×25%+智育测评成绩(B)×65%+体育测评成绩(C)×10%
德育、智育、体育测评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一)德育测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1]德育测评基本分
员工的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卫生习惯、遵纪守法、劳动态度七方面综合评定。
评定标准:
1.政治表现(20分,分四级)
基本条件: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1)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积极主动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主动地靠近党团组织,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行。(18-20分)
(2)能主动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能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了解国内外大事,主动靠近党团组织,能坚持原则。(14-17分)
(3)能参加院系(部)组织的一些政治活动,有时缺席,有一定的上进心。(8-13分)
(4)经常不参加院系(部)组织的政治活动,对一些问题认识模糊。(1-7分)
2、学习态度(15分,分四级)
(1)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强烈的求知欲望,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13-15分)
(2)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较科学的学习方法,能按时完成各科作业。(8-12分)
(3)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标准不高,学习动力不足,作业不够认真,有时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一学期中累计迟到达三次以上。(4-7分)
(4)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有抄袭作业的行为,学习纪律较差,有旷课现象或一学期中累计迟到达五次以上。(1-3)
3、道德修养(15分,分四级)
(1)讲文明、讲礼貌、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已、乐于助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实事求是,爱护公共财物,见义勇为。(13-15分)
(2)具有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俭朴,能尊敬师长,团结大多数同学,对自己要求较严格,能爱护公共财物。(8-12分)
(3)不注意文明礼貌的修养,作风不够扎实,处理事情易感情用事,不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团结大多数同学,不注意勤俭节约,不能严格要求自己。(4-7分)
(4)缺乏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1-3分)
4、集体观念(10分,分四级)
(1)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较好地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在集体活动中能够积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能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9-10分)
(2)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关系,具有全局观念,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6-8分)
(3)有一定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在其他同志的帮助下方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能顾全大局,能完成组织交给的一些任务。(3-5分)
(4)集体观念较差,集体荣誉感淡薄,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缺乏全局观念,不愿承担组织交给的任务。(1-2分)
5、卫生习惯(15分,分四级)
(1)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长期坚持并积极参加宿舍卫生值日,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模范遵守有关宿舍、教室、食堂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制度,本宿舍卫生评比均为优秀。(13-15分)
(2)注意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能积极参加宿舍卫生值日及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能较好地遵守有关宿舍、教室、食堂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制度,本宿舍在宿舍卫生评比中均为良好以上。(8-12分)
(3)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时能遵守宿舍、教室、食堂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制度,本宿舍在宿舍卫生评比中均为合格以上。(4-7分)
(4)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不参加宿舍卫生值日及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有违反有关卫生制度的行为,本宿舍在宿舍卫生评比中三分之一次数不合格。(1-3分)
6、遵纪守法(15分,分四级)
(1)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能严格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地同违法乱纪的言行做斗争。(13-15分)
(2)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12分)
(3)有一定的法纪观念,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有一定的要求,但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4-7分)
(4)法纪观念淡薄,能遵守国家法律,但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1-3分)
7、劳动态度(10分,分四级)
(1)能积极参加校系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劳动以及各类实习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在劳动中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虚心向群众学习,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劳动任务。(9-10分)
(2)能参加校系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劳动以及各类实习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能较好完成各项劳动任务。(6-8分)
(3)能参加校系及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和各类实践活动,有时能参加一些义务劳动,在劳动中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3-5分)
(4)在各项劳动中,缺乏吃苦耐劳精神,拈轻怕重,经常无故缺席,不能完成劳动任务。(1-2分)
[2]德育测评评奖扣分
A、奖励分
1、院员工会正副主席、秘书长加8分;院团委委员、系员工会正副主席、系团总支正副书记、院员工会正副部长加6分;院员工会委员、系员工会正副部长、团支部书记、班长、社团正副理事长加4分;团支部、班委委员、院员工会干事加2分。以上干部加分须任职满一年,不累计加分。
2、学年内评为“优秀员工干部”、“三好员工”、“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加5分。
3、学年内评为文明宿舍的寝室,其成员每人加1分,舍长加2分。
4、参加院级以上文艺会演获一、二、三等奖者,其成员分别加4、3、2分。
B、扣除分
1、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与行为者,德育测评成绩按零分计。
2、凡传播或看黄色书刊者扣5分,观看黄色录像者扣10分。
3、凡不服从门卫、宿舍、教室管理人员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者,按情节扣5-10分。
4、凡有烧煤油炉、酒精炉、电炉者的宿舍,当事人每人扣4分。
5、凡男女交往不得体,在公共场所有搂抱、勾肩搭背现象者扣8分。
6、凡有打麻将行为,其参与者、观看者每人扣5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休息者每人扣3分。
[3]计分办法
德育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基本分+奖励分-扣除分。
(二)智育测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智育测评成绩由智育测评基本分和奖、扣分两部分组成。
[1]智育测评基本分
对学分制员工:
[2]智育测评奖、扣分
A奖励分
1、本科生外语通过六级、专科生通过四级者加3分;
2、计算机定级考试本科生达三级、专科生达二级者加1.5分;
3、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20分;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10分。
4、社会实践论文获院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5、参加国有级、省(部)级学习竞赛,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6、获辅修专业证书者加5分。
7、参加全院性选修课,每修完一门考试及格加2分。
B、扣除分
1、考试作弊者,扣10分
2、旷课1学时,扣0.5分
[3]计分办法
智育测评成绩=智育测评基本分+奖励分-扣除分
(三)体育测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体育测评是对员工的身体机能、素质、形态等状况以及体育课、两操、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运动比赛等内容的综合考核。
体育测评成绩由体育测评基本分和奖、扣分两部分组成。
[1]体育测评基本分
由体美部按照《大员工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综合评定的员工体育成绩。
[2]体育测评奖、扣分
A、奖励分
1、院级各运动队队员、院级艺术团成员加2分。
2、凡参加学院运动会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5、4、3分。破院纪录者加6分。
3、凡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0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前六名者,加8分。
4、凡参加院团委、员工会组织的全院性大型体育项目比赛,获前三名者,加2分。
B、扣除分
无故不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者,每次扣2分,两操旷操一次扣1分。
[3]计分办法
体育测评成绩=体育测评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二、综合测评工作具体办法
1、综合测评工作由负责员工工作的系(部)领导组织班主任具体实施,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测评一次。一般在每学年开始第2-4周内测评并报员工处。
2、德育测评基本分中个人自测占10%,小组测评占90%(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员工代表组成,一般10人左右)。
3、除上述德、智、体各项测评扣分外,凡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类处分者,按下列标准在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中扣分:通报批评扣1分;警告扣3分;严重警告扣5分,记过扣7分;留校察看扣10分。
4、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鉴定,测评结果最后由系领导审查通过,并在测评表上签字后装入员工档案,任何人无权改动。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解释